適用對象:
外籍董事/外籍經理/技術人員/受僱員工
申請前提:
必須設立 PT PMA 公司
取得 RPTKA 批准
申請工作許可
取得居留證(KITAS)
⚠ 注意事項:
設立公司後並非自動可以申請工作簽證。
公司需符合:
投資額規定
營業分類(KBLI)
營運條件
若僅為取得居留目的而設立公司,近年審核已趨嚴。
適用情境:
股東來印尼管理投資
不領取印尼薪資
擔任董事或股東角色
優點:
不需繳納部分工作許可費用
申請流程相對簡化
但前提仍需:
真實投資結構
合規股權比例
公司正常運作
適用活動:
市場考察
客戶拜訪
商務會議
合約洽談
工廠參觀
不可從事:
❌ 正式工作
❌ 領取印尼薪資
❌ 操作機台
適合尚未設立公司的初期評估階段。
常見情境:
海外母公司派技術人員來培訓
設備供應商到客戶工廠指導操作
特點:
短期停留
需符合活動範圍
不可轉為長期就業
若實際工作性質超出核准範圍,可能構成違規。
常見用途:
機械設備安裝
試機與調試
售後維修支援
這類簽證常見於製造業與設備供應商。
但需注意:
安裝期限不可過長
若涉及持續性工作,應改申請工作簽證
1️⃣ 用商務簽證實際工作
2️⃣ 只為辦居留而設公司
3️⃣ 未規劃投資結構即申請工作許可
4️⃣ C16 / C18 活動內容與實際不符
近年印尼加強查核,企業合規風險提高。
評估四件事:
停留時間
活動性質
是否領取印尼報酬
是否已設立公司
不同情境對應不同簽證規劃。
印尼提供多種商務與工作簽證類型。
但關鍵不在速度,而在合規規劃。
在安排外籍人員來印尼前,
應先進行活動分類與風險評估,
避免後續法律與營運問題。
✔ 設立公司
✔ 申請工作簽證
✔ 投資人居留
✔ 短期技術支援
歡迎與我們聯繫進行完整規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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